《中国家庭应急网》讯,11月4日,记者从宜宾市消防支队获悉,近日翠屏区消防大队开出宜宾首起家庭火灾处罚单,一名保姆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翠屏区消防大队负责人介绍,8月26日15时30分,宜宾市翠屏区光复街101号附75号发生火灾。经调查,起火原因为宜宾市翠屏区光复街101号附75号文女士家保姆周某生活用火不慎,引燃周围可燃物引发火灾,火势失控后殃及其他六户人家。整幢大楼21楼以上被迫紧急疏散300余人,直接经济损失24万余元。
周某交待,当天事发时,她在家用油锅煎油,结果油温过高引发锅中燃起明火。周某情急之下用炊壶接水灭火,结果火势越浇越大。“高温沸油遇水会发生爆溅,油火飞溅出来引燃厨房木柜之类,继而火势越燃越大。”参与事故调查的消防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为了防止着火的沸油飞溅伤人,周某只得扔掉水壶报警求助。
翠屏区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启动调查程序后,保姆周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物业管理公司四川怡安投资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则因存在消防违法行为,被罚款5万元,同时被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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