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庭应急网》讯,因河道外包承包商大肆采砂留下深坑,致陕西柞水一条河道在8天时间内连续发生3起溺亡事故。8月22日、23日,就此事记者多次电话联系了杏坪镇党委书记,对方两次以信号不好挂掉电话。随后记者又电话联系了杏坪镇镇长,对方电话不接短信不回。
湖南红网发表李忠卿的观点:按理说,首次发生民众溺水事故之后,当地政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查明事故原因,妥善处理相关问题,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如此才是负责任的态度。可惜,当地领导并未关注民生,举一反三,采取亡羊补牢的防范措施,而是放任事故隐患继续存在,直接导致事故接二连三发生,真是可悲可叹。媒体追问此事,就是希望当地领导能够回应民众的关切,查清事故原因及责任,阻止悲剧再次发生。可是,镇里的党委书记以信号不好挂断电话,镇长干脆连电话都不接,如此接受舆论监督,我们还能对当地政府抱有多大的期望?对媒体的采访,这个镇的上级领导不能佯装不知,必须出面强力干预,采取必要的措施,一方面迅速消除事故隐患,另一方面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不作为责任。
河长制实施后,河道所属区域的管理者为河长。本例中,三起溺亡事故分别发生在杏坪镇和凤凰古镇,两个镇政府的负责人分别是河长,是对应事故的责任人。记者电话采访杏坪镇负责人吃了闭门羹,说明有关领导自知理亏。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干部,有关部门将如何处理,无疑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必须指出,处理到位与否,能否禁得住公众考量,将影响河长制的约束力与公信力。另一方面,消除事故隐患势在必行。那些未按规定填平的沙坑何时能够得到处理?据说,当地已要求进行拉网式排查,但愿“积极协调解决此事”能落到实处,别再以资金和人力为由拖下去。同时,地方政府应当在河道旁设置警示牌,派出专人巡视,防止孩童在河中戏水、村民淌水过河、在河中洗衣服等行为,尽量避免悲剧再度发生。(作者:蒋盟,原标题《8天溺亡3人,河长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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