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5日,记者获悉,南昌市《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现已出台,南昌市将加快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要相应制定本辖区的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结合广场、绿地、公园、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快速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中国家庭应急网》讯,据悉,根据该《意见》,今年,南昌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至少建立1处符合国家类及以上要求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南昌明确规定,新建的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要按照高于本市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对已建成的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人员密集场所等建设工程,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抗震设防措施未达标的,其所有权人须按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抗震加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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