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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城区规定各校10分钟内上报欺凌事件

来源:
新京报
2018/07/05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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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家庭应急网》2018年7月5日讯,记者从北京市各区教委官网了解到,海淀、东城、丰台、石景山等区相继出台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部分区还公布了举报联系电话。其中,东城区规定,如发生欺凌事件,各校应在10分钟内口头上报。

  记者了解到,北京各区进一步明确了“校园欺凌”的定义,即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各区方案还指出,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确保相应事件得到妥善处理解决。

  在具体治理措施上,海淀区指出,欺凌事件发生后,学校按照区教委《关于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在30分钟内口头上报区教委,1小时内提交书面形式报告,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节较为严重的应与属地派出所、司法等部门对接。

  东城区要求,如发生欺凌事件,各校在10分钟内口头向教工委办公室等汇报情况,2小时内递交详细文字材料并随时汇报工作进展。石景山区规定,若有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校园欺凌事件,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除治理举措外,各区还提出要对校园欺凌事件加强预防。东城区和海淀区表示,将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教育等,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及同学关系状况,及早发现、及时辅导、及时干预。丰台区明确,各校要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师资,设置心理咨询室、学生团体辅导场所和心理调节设施设备等。石景山区等指出,将加快推进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来源:新京报,作者:方怡君,原标题《北京多区公布防校园欺凌方案 东城区规定各校10分钟内上报欺凌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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