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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家庭暴力 我们在您身边——纪念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三周年
时间: 2019-03-01 10:00:00 地点: 人民网 简介: 近日,中国女检察官协会秘书长傅侃、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主审法官王丹、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公安分局情指联勤中心指挥长缪尔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女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巍、全国妇联权益部副部长李岳阳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以“反对家庭暴力 我们在您身边”为题,纪念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三周年,欢迎关注。 -
主持人
我们都知道反对家庭暴力预防惩处很重要,但事先的预防更为重要,反家庭暴力法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请问全社会如何开展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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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权益部副部长李岳阳您说的很对。家庭暴力一旦发生,对个人、家庭、社会以及国家都会造成损害,因此,反家庭暴力首先要防患于未然。《反家庭暴力法》把预防作为专门一章来规定,明确全社会都有预防家庭暴力的责任。
1、国家有责任。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应当履行普法责任,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在行政执法和司法办案过程中,向群众宣传反家暴的法律规定,提高法律意识。
2、人民团体。工青妇等人民团体要在自己的工作领域,向联系和服务的群众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同时,倡导男女平等、尊老爱幼的家庭美德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要把国家责任落实到基层,要组织协调好辖区内的单位和社会组织,共同做好反家暴的预防和宣传。 村委会、居委会平时和群众接触最多、最直接,可以经常性地做一些宣传,另外,可以利用他们贴近群众的优势,主动发现谁家有矛盾啦,有家暴危险啦,甚至已经出现暴力行为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批评教育施暴者,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告,预防和减少暴力发生。
4、用人单位。常有人说,反家暴和用人单位有什么关系。这次,法律就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发现职工有家庭暴力情况的,要管好自己的人,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同时要帮助员工化解家庭矛盾。
5、学校、幼儿园。教育孩子从小树立反家暴的意识,学会应对家暴的方法。同时,也要告诉家长,要用正确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不能用暴力管教儿童。
6、医疗机构、社会工作机构。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做好记录,为受害人保存证据。社会工作机构。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家庭关系指导、受害人综合服务,为家庭暴力预防做出贡献。(来源:人民网-强国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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