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家庭暴力 我们在您身边——纪念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三周年
时间: |
2019-03-01 10:00:00 |
地点: |
人民网 |
简介: |
近日,中国女检察官协会秘书长傅侃、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主审法官王丹、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公安分局情指联勤中心指挥长缪尔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女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巍、全国妇联权益部副部长李岳阳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以“反对家庭暴力 我们在您身边”为题,纪念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三周年,欢迎关注。 |
主持人
张律师,请您结合您的工作实践,向广大网友提点建议,如果遭遇了家暴,应该采取哪些措施保护自己?
嘉宾张巍
第一点,受害者要勇于对家暴说“不”。很多家庭暴力受害者用长期的沉默助长了暴力的存在,导致了家暴一直持续乃至不断加重的恶性循环。一定要从暴力开始冒头时就明确说“不”,在家庭中及时制止不恰当的、损害他人的行为。
第二,学会自我保护,在遭受到暴力袭击情况下尽可能不要刺激加害人,以免暴力升级、自己遭受更大的伤害;同时,及时就医并保存好相应的诊疗记录。
第三,立即报警,要求出警警察立案查处、固定伤情证据、进行伤情鉴定。报警记录、诊疗记录将是诉讼的关键证据。只有让对方知道施暴会付出代价,才有助于预防暴力的再次发生。
第四,注意收集家庭暴力证据,比如遭遇暴力侵害时可通过手机录音等方式,记录遭受家庭暴力的现实情况。毁坏的物品、撕坏的衣服、凶器等都可以作为物证。还有如施暴者的悔过书、保证书,威胁或者承认施暴的短信、微信等聊天记录以及录音录像等可以作为书证。
第五,如果面临危险或者无处可去,可到当地家暴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申请临时生活帮助。
第六,及时向妇联、村(居)委会反映求助或寻求律师的帮助。也可以向其所在地的司法所或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第七,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起诉等。
另外,我们也建议家暴行为的加害人和受害人寻求专业婚姻家庭心理方面的咨询和指导,努力重建一个文明、和谐的家庭环境。(来源:人民网-强国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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