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庭应急网》讯,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作业的建筑工人,应经过基本安全培训,并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建筑用工企业应及时采集并上传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基本信息,未登记且未经过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的建筑务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为什么要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一、治理发生建筑工人欠薪现象的需要
二、保护建筑工人安全需要
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是为了对建筑工人的从业记录、培训情况、职业技能、工作水平和权益保障等进行综合管理。对建筑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此前已有先例。如天津市2011年4月开始对建筑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全市建筑业工人达80万人,实名制管理覆盖率达90%以上。2012年7月,北京对建筑业工人实施实名制管理,构建适应新时期建筑业特点的作业人员培训体系,推行持证上岗制度,探索解决建筑工人养老问题,形成相对稳定的建筑产业骨干工人队伍。
三、治理建筑市场用工乱象需要
建筑工人实名制是“双向严要求”。一方面是对建筑用工企业的“严要求”,能够督促他们保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让他们把建筑工人由“杂牌军”发展为“正规军”。如《办法》要求,承包企业应在承接工程的项目部建立统一的建筑工人实名制台账。项目用工必须核实建筑工人合法身份证明,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工资发放方式,可采用银行代发或移动支付等便捷方式支付工资。这样就有利于解决建筑工人被欠薪的根本性问题。
另一方面,建筑工人实名制也是对建筑工人的“严要求”。在以往,要成为一名建筑工人甚至可说是完全没有门槛。通过“实名制”,对建筑工人进行严格管理,规定没有经过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的建筑务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此举有利于提升建筑工人职业素养,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用工环境。
四、保障建筑工人权益需要
从长远看,建筑工人实名制还应承载更多权益保障,成为消除城乡差别、体现社会公平的城市标签,承载更多的城市福利与人文关怀。比如,将建筑工人实名制,与落户、就业、就学、住房、养老、医保等重要城市福利和社会保障挂钩,使其成为享受公共服务的必要条件。特别是,要将外来人口与城市居民同等对待,不歧视,多关爱,让他们分享城市公共福利和发展成果,从实名制中真正得到实惠,进而使公民拥有理想化的迁徙自由,走到哪里,就能在哪儿自由定居,享受当地的公共服务,从制度上给他们以心理认同和归宿。(作者:张西流,原标题《“建筑工人实名制”应承载更多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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