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刘若涵报道)2014年7月6日,记者从新疆乌鲁木齐市民政局了解到,截至目前乌鲁木齐市已经完成了54个应急避难场所的挂牌工作,应急避难场所分布图也于日前制作完成,这些主要依托学校、公园、广场建立的应急避难场所,将会在自然灾害发生后为居民提供临时庇护。
近年来,我国各地自然灾害频发。乌鲁木齐市作为自治区的首府城市,一直在积极推进自然灾害应急避难场所、救灾仓库建设,不断提升防灾减灾能力。2014年3月,《乌鲁木齐市自然灾害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指导意见》出台,该指导意见对自然灾害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选址、建设要求以及24个政府部门的职责分工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从应急避难场所分布图上可以看到,避难场所主要建在城镇人口聚集地附近,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受灾群众可以就近避险获得基本生活保障,避免灾后次生灾害的危害,并可供政府组织开展救灾工作。
应急避难场所选址重点在公园、绿地、广场等区域,30分钟内市民就可步行到达。除了已经挂牌的54个应急避难场所以外,到2014年年底乌鲁木齐市还将完两个一类避难场所的挂牌工作,各区县将完成建设两个二类或者三类的避难场所的挂牌工作。
乌鲁木齐市民政局救灾处处长曾艳锋说:“预计到2014年年底,全市将有72个各类应急避难场所挂牌。除八区一县要完成18个避难场所挂牌外,乌鲁木齐市2014年拟定要建设的两个一类应急避难场所,一类应急避难场所是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服务半径5000米,供受灾居民避难生活30天以上的长期避难场所。”
为做到防灾救灾工作有备无患,确保受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乌鲁木齐市还不断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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