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庭应急网》讯,针对近3年涉及162名被告人共151起强奸案件,海淀法院法官总结分析强奸案件发生的原因,发现完全是陌生人犯罪的很少,一些是网聊、网游的“网友”约见下手,而抽烟喝酒女子更易成为强奸对象。(北京晚报2015年10月27日)
根据案件分析表明,有三类女性容易成为被性侵的对象:
一是被害人“胆大”,使自己陷入危险境地。从近三年的强奸案件看,强奸者和被害人完全是陌生人的情况已不多见,有的是网聊或一起玩过网络游戏,被害人盲目轻信对方,轻易赴约。
二是抽烟喝酒女性更易被强奸。部分被害人存在抽烟、喝酒等不良嗜好,这无疑使被告人更容易将其视为施害对象。据统计,21时至凌晨3时发生的强奸案占60%,此阶段被害人中有一部分性观念开放,面对陌生男子“挑逗”,并未第一时间采取保护措施。同时,被害人的“夸张”行为增大成为受害目标的风险。多起案件被告人供述,看到被害人年轻漂亮、穿着暴露,就起意强奸。
三是女方有利益需求态度暧昧。被害人态度模糊,诱发被告人进一步行为。上述151起案件中,双方是同事、朋友、服务对象这三类关系所占比例为45.1%。被害人与被告人存在上下级关系或是提供者与顾客的关系,出于升职、加薪或希望对方给予或接受服务等考虑,被害人往往在这些对象面前态度热情;面对被告人初步不法行为时,不能态度鲜明地拒绝,诱发被告人进一步实施犯罪行为。
为什么这些女性会更易遭遇强奸呢?
首先,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尤其是对虚拟网络不完全熟悉的陌生人盲目轻信。这种女人在现实生活中要么空虚无聊,要么沉醉于虚拟网络,缺乏基本的安全防范常识。比如轻易提出约会的人,一般都会带有一定动机,尤其是男性邀约女性时。不要轻易和陌生男人来往,本应是女人的基本常识,但可能因为网络上的“熟悉”,而失去了基本判断。一个有备而来,一个豪无防备,又岂能不发生事情呢?
其次,抽烟喝酒等不良嗜好,容易给人以“性开放”的形象。 这种形象,要么形成“挑逗”,要么让人觉得无所谓。而且像抽烟喝酒又很容易麻醉自己,使得意识不够清醒,更容易陷入无防范意识。
再次,关于暧昧的问题,这还是个大问题。无论是轻易赴约,还是在男人面前抽烟喝酒,亦或是表现得更加开放,都可能存在暧昧的意味,这会给某些男人以非分之想。尤其是面对利益需求,特别是有权有钱有势人的面前,有些女性出于对金钱、享乐的虚荣,往往情不自禁,极易成为“猎物”。
因此,女性要保护自己不受性侵,减少遭遇性侵的机会:
第一,要具备基本的安全防范常识,不要头脑简单,做任何事都要多想一想、问一问。
第二,要远离不良嗜好,特别是要远离抽烟、喝酒、赌博等,做到洁身自好。
第三,要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本分做人,不要贪图虚荣、贪图享乐,更不想着用牺牲尊严的手段去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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