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观看暑期提防溺水视频:
《生活提示》 20190604 暑期将至 提防溺水意外
(来源:央视网2019年06月04日 00:54)
中国家庭应急网北京2019年6月11日电:近期,气温回升较快,宁夏贺兰县、海南琼海市、江西九江市、广东东莞市、湖北松滋市等地相继发生溺水事故,造成19名学生溺水死亡,教训惨痛,令人痛心。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2019年第1号、第2号预警,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发出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家长要汲取教训,时刻绷紧安全弦,坚决防范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安全。
一、2019年4月16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19年第1号预警
提醒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汲取教训,时刻绷紧安全弦,坚决防范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安全,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要深入分析各类溺水事故发生的时段、地域、溺水原因等情况,及时发出风险提示和预警,要通过事故警示,提示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玩耍的极端危险性,让学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
2. 要根据当地实际,结合学生群体年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开展防溺水“六不”宣传,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提高学生避险意识和自护能力。
3. 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尤其是在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要强化家长(委托监护人)对学生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呼吁家长多陪伴孩子,看管好孩子。
4. 要会同公安、水利、安监、气象等部门组织力量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河流、湖泊、坑塘等重点区域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及时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
5. 要调动企事业单位、社区乡村基层和学生家长的积极性,加强日常巡查,形成联防联控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高效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来源:教育部,原标题《绷紧安全弦 坚决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19年第1号预警》)
二、2019年5月9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第2号预警
近期,气温回升较快,宁夏贺兰县、海南琼海市、江西九江市、广东东莞市、湖北松滋市等地相继发生溺水事故,造成19名学生溺水死亡,教训惨痛。为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2019年第2号预警,提醒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学校、家长要严格落实学生防溺水要求,群策群力,切实织牢防溺水“安全网”,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学生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逐级压实学生防溺水工作责任,形成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良好局面。
二、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途径加强宣传,提高社会各界防范学生溺水安全警惕,切实落实好辖区内河、塘、沟、渠等危险水域的登记和排查工作,不断更新和完善安全隔离设施和警示标牌,对危险水域实施定时巡查,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溺水事故,第一时间进行救援。
三、中小学校要在关键时间节点,印制“防溺水致家长信”,发送至每一名学生家长。要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深入剖析溺水事故的极端危害性,让学生心灵受到震撼,让每名学生都牢记“六不”,对危险水域产生警惕,切实提高学生避险意识和自护能力。
四、学生家长要提高孩子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切实履行好看管职责。学生离校期间家长(监护人)要加强看护,坚决制止学生到危险水域下水游泳的行为。对水域较多的地区,应当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形成联防联治的局面,确保学生安全。
(来源:教育部,原标题《群策群力 织牢防溺水“安全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第2号预警》)
三、2019年4日19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四、中小学生要牢记防溺水“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免责声明:本资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家庭应急网只是展示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