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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可贵,莫闯红灯!
- 分类:极简危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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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发布时间:2025-01-11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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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这是老少耳熟能详的宣传语
可偏偏有人就是赶那几秒几十秒的时间,
成功闯灯的暗自庆幸
不用再等那几十秒
可要是不成功的呢……
危险往往就发生在这
心存侥幸的瞬间:
案例警示
2020 年4 月30 日23 时00 分,黄某驾驶闽E012L8 号小型轿车沿银泰路自南坂往欧山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到长泰县银泰路与文博路红绿灯路口,黄某心存侥幸,不顾红灯信号的停止通行指示,竟然加速闯了过去,与自文博路正常左转弯行驶由刘某驾驶的闽E7505F 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局部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调查取证,长泰交警大队依法认定,黄某因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无违法行为,不负事故责任。
如果上述案例中的当事人
能多等几秒,
这样的事故一定不会发生!
闯红灯处罚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90条规定,对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的规定,对闯红灯行为记6分。
蜀黍提醒
莫逞一时之快。
摒弃侥幸的心理,按信号指示灯通行才是王道。
行经路口注意减速避让。
驾驶员行驶到路口时,要仔细提前观察、预判路面状况,见到非机动车与过街行人时要注意减速避让,不与非机动车和行人争道抢行。
非机动车和行人要注意:
在通过路口直行时,同样要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留心观察有无行驶中的机动车并注意安全避让。
生命可贵,莫闯红灯!
来源:长泰交警微发布《事发长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闯红灯酿事故两车发生碰撞》
2020-05-15 18:27


